中国书法艺术精神集中体现在气韵境界的创造上。气韵与意境皆是标志艺术本体的范畴。意境的审美创造历程标示出中国艺术精神中审美意识觉醒的历程。千百年来,书家之思往往以虚灵的胸襟吐纳宇宙之气,从而建立晶莹透明的审美意境。透过中国诗、书、画、印的艺术境界可以解悟华夏美学精神之所在。艺术的意境具有意义的不确定性,能使主体心灵超脱自在,于抟虚成实中领悟物态天趣,在造化和心灵的合一中再创新境。
一 气韵之美与意境之美
1 .气韵之美
在中国哲学中,“气”是一个多维的整体,指涉出宇宙 – 生命 – 作品的总体性和本源性:“气”的深层,指大化流行、生生不息的宇宙之气,直指道体;“气”的中层,指主体生命存在之气,强调身心合一的创造性;“气”的表层,是指作品存在的内在生命之气,宇宙之气和主体之气是其对象化的结晶。书家之气与自然之气相通相感,凝结在笔意墨象中而成为书法作品的审美内容。故王羲之曰:“书之气,必达乎道,同混元之理。七宝者贵,万古能名。阳气明则华壁立,阴气太则风神生。把笔抵锋,肇乎本性。”(《记白云先生书诀》)
作为美学意义上的“韵”,在评价书画诗文之前是品藻人物的一个范畴,强调不拘于有形的线条墨色,而是呈现心性价值,以表现书家心情境遇之悲喜怒忧,展露其有意识和无意识的内心秩序或失序。书法得其“韵”,即可达到自然随化、笔与冥合之境,反之,则意味尽失。
气与韵相依而彰。得气韵之作已不是写字而是写心。其气韵氤氲,不在形而在神,以其形写其神,取其意略其迹。线条运行的关键在于得神韵,神在灵府而不在感官耳目,韵在其心而不在规格法度。书法艺术之美在于书中之精蕴和书外之远致。如《兰亭序》无论是写喜抒悲,无一不是发自灵府;《祭侄稿》更是性情毕现,真气扑人。具有本真之情、本真之性方能造出本真之境。书法气韵的生动与否,与用笔、用墨、灵感、心性大有关系,只有“四美俱”,才能熔铸成一个优美的、生气勃勃的整体,只有整幅作品成为一个气韵灌注的生命体,作品才会呈现出卓约不凡的气象。
书法的无言独化之境除了与气韵相关以外,更深一层体现在书法意境的营造上。书法作品具有了意境,就具有了观之有味、思之有余的不确定性魅力。
2 .意境之美
意境不是一个单层的平面的自然的再现,而是一个深层境界的创构。蔡小石在《拜石房词》序里形容意境层次极为精妙:“夫意以曲而善托,调以杳而弥深。始读之则万萼春深,百色妖露,积雪缟也,余霞绮天,一境也。再读之则烟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