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法艺术中的雅与俗

雅俗关乎书法艺术的品格,古来论书法雅俗者颇多,然无系统梳理,结合当前书法艺术创作中存在的现象,特撰文以述一孔之见。
一、书法艺术中的雅与俗
书法中的“雅”有两个层面上的含义,一是作为一种风格的名称,就像飘逸、雄放、高古一样。二是作为所有不同风格的书法作品都须具有的一种审美品格,也就是说,不管你是狂放,是冷隽,都必须高雅。这两种意义,都可以引出它的反面,即“俗”。
雅作为一种风格,有时会与其他的风格交融在一起,而产生出一些略有不同的风貌,比如古雅、淡雅、典雅等。但是不管这些风貌看上去有多大的区别,它们都有相同的基本特征,即中和平正,不激不励。它实质上是儒家中庸思想在书法艺术里的一种表现,反映了儒家的政治态度、处世哲学和美学思想。在书法上,雅被肯定是从唐代开始的,李世民发端,孙过庭加以发挥,南宋姜夔承其余绪,至元赵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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